1、戒毒康复中心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主要实行管理人员指导下的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和戒毒康复契约管理。
2、戒毒康复中心实行分区管理,以班组为单位,通过民主选举设立管理委员会,实行辅导员指导下戒毒康复人员的自我管理。
3、戒毒康复中心应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尿检,杜绝毒品流入。
4、戒毒康复人员在戒毒康复期间需要请假的,应向戒毒康复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担保人(配偶、亲属、监护人、所在社区和单位),经戒毒康复中心批准方可外出。准假时间为3-5天。戒毒康复人员请假返回后,戒毒康复中心应对其进行尿检并了解其在外活动情况。
5、戒毒康复人员监护人和亲属经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探望戒毒康复人员。戒毒康复中心设有亲情会所,经核对身份后,可允许夫妻同居。